绵阳市妇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2-05 17:37 来源: 妇联 作者:妇联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妇联职能简介。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妇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建设,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互联网络和新媒体工作尤其是网络舆论引导的指导和创新;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指导和推动妇女发展,推进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妇女组织的联谊,增进了解、友谊和合作。
(二)绵阳市妇联2024年重点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四川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新篇章。
1.以引聚力实施“巾帼红”行动,当好妇女思想进步“引路人”。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进一步打造“Show美绵阳巾帼大讲堂”品牌,组建富有地方特色的Show美绵阳巾帼志愿服务宣讲队,形式多样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四川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三是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等各行各业妇女先进典型,讲好新时代绵阳女性的奋进历程、感人事迹,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宣传宣讲,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2.以干促进实施“巾帼创”行动,当好妇女共同富裕“带头人”。一是深化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积极组织参与科技创新大赛,推进、提升女科技工作者服务站建设,持续开展“情缘连绵 美好遇见”科技城人才联谊活动,为女科技工作者研学、婚恋搭建平台。二是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推介一批巾帼乡村旅游线路,扶持一批乡村女工匠,培育一批巾帼电商;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引导妇女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文明乡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彰显“她力量”。三是深化就业创业巾帼行动。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培育一批巾帼工匠;加大对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因生育中断就业妇女、返乡创业妇女的就业创业支持服务力度;深入推进涪江流域妇联全方位合作,促进毗邻地区合作走深走实,助推巾帼产业发展升级。四是实施家庭服务提质行动。促进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持续打造“绵州巧姐妹”“江小白”“羌嫂子”等家政品牌,推动巾帼家政进社区;持续做好“两癌”免费筛查和救助等民生实事,持续推动扩大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补助工作。
3.以育为先实施“巾帼家”行动,当好家庭文明建设“践行人”。一是实施幸福家庭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相伴·成长”项目,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健康教育等儿童及家庭关爱服务活动,争取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支持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安康家园”等妇女儿童关爱项目。二是实施优良家风传承工程。深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继续实施“让爱·驻家”项目,结合家风家教宣传月、家庭教育宣传周等时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家风宣讲、移风易俗等活动;充分发挥省、市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作用,讲好红色家风、廉洁家风、绿色家风等家风故事。三是实施科学家教育人工程。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继续试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发挥妇儿工委办联系、协调、督促职能,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高质量实施;继续实施“依法·带娃”项目,办好“绵阳·家课堂”栏目,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预防近视、科学家教线上线下科学家教知识普及。
4.以为取信实施“巾帼和”行动,当好家家幸福安康“守护人”。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化“建法治绵阳 巾帼在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用好“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妇儿维权专栏,做好安全宣传进家庭、禁毒防艾、反拐防诈、社会心理服务等工作。二是健全维权服务机制。健全维权工作“五项机制”和反家暴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化网格服务管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联动“网格E通”、“四川E治采”、“熊猫未士”智慧未检小程序等平台,加强妇女领域矛盾风险研判和预警,及时化解涉妇女儿童和家庭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强化维权工作力量。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维权阵地建设,升级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市级、县级维权站;规范12338热线管理,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有效链接、有机融合;依托“法律进家”“守护港湾”“雨后彩虹”项目开展法律咨询、婚恋辅导、心理疏导。四是做实维权关爱服务。加强对困难家庭、困境儿童情况摸排,建立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台账,有针对性开展关爱服务;联合检察院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做好活动宣传、线索摸排报告;用好心理咨询师队伍和专家团队,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5.以改求活实施“巾帼聚”行动,当好妇女群众贴心“娘家人”。一是推动政治能力大淬炼。进一步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妇联组织政治机关建设,全面推动妇联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组织建设大发展。推动“妇女之家”规范化管理和“妇女微家”灵活性建设,持续拓展在新经济组织、新媒体行业、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加强网上妇联建设,联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三是推动队伍素质大提升。持续深化“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执委的培训提升。支持妇女积极参与决策管理,推动妇女人才库建设,使妇联组织成为培养锻炼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第二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部门预算表

336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绵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妇联2024年收支总预算607.5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妇联2024年收入预算607.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妇联2024年支出预算60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2万元,占60.17%;项目支出242万元,占39.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7.5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7.5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费292.69万元,占48.18%;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42万元,占39.8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万元,占4.3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5万元,占2.18%; 行政单位医疗7.15万元,占1.18%; 公务员医疗补助3.77万元,占0.62%; 住房公积金22.16万元,占3.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2.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市妇联2024年预算数为2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我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全国省级上级部门、对口帮扶地区和其他地区妇联到我市调研、学习、考察时的费用。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维护费预算。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经费
2024年,市妇联为行政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24万元,增长136.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妇联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妇联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24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本部门无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